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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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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98斯诺克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4-04-12 01:53:38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15,762,020.02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632,429.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1,782,300.05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6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36,000.00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净利润的40.03%。拟以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高岭土是以高岭石族粘土矿物为主的粘土或粘土岩,主要成分为氧化铝和氧化硅,含少量的氧化铁、氧化钛等杂质,主要由小于2μm的微小片状、管状、叠片状等高岭石簇矿物(高岭石、地开石、珍珠石、7A埃洛石、10A埃洛石等)组成。高岭土是四大非金属矿之一,用途十分广泛。它拥有非常良好的可塑性、粘结性、分散性、绝缘性和化学稳定性等多种工艺性能,大范围的应用于造纸、陶瓷、塑料、橡胶、化工、电子、涂料、油漆、耐火材料、军工、医药、化妆品及农药等几十个行业中。

  公司高岭土产品应用领域以陶瓷为主。高岭土是生产瓷器的重要原料,公司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高岭土原矿、325目高岭土精矿、超级龙岩高岭土、改性高岭土、综合利用产品五大类三十七种,其中,高岭土精矿是高岭土原矿加工而成,根据粒度、加工工艺不同分为325目高岭土精矿、325目机碓高岭土和超级龙岩高岭土等,是中、高档日用陶瓷、工艺美术瓷和高档建筑陶瓷的优质原材料。

  高岭土的全球储量较丰富,但不一样的地区的高岭土品质差异较大,适用领域也不同。根据粉体技术网发布的《全球高岭土产品及供需局势分析》,全球探明储量大约320亿吨,主要分布在美国、英国、中国、巴西、前独联体等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以82亿吨的储量位居首位,中国高岭土探明储量29.10亿吨,位居世界第三。

  陶瓷产品的三大基础原料为塑性原料、瘠性原料和熔剂原料,其中塑性原料主要是黏土类矿物原料,以高岭土为主。全球用于制作陶瓷的高岭土资源主要分布在中国、新西兰、欧盟等国,除中国外,其资源分布及生产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全球矿产资源信息平台数据,我国高岭土查明资源储量为29.10亿吨,位居世界第三。目前已探明267处矿产地,矿点较为分散,其中非煤系高岭土资源储量居世界第五位,已探明储量有14.68亿吨,主要分布在广东、陕西、福建、江西、湖南和江苏六省,占全国总储量的84.55%;含煤建造高岭土(高岭岩)储量占世界首位,探明储量为14.42亿吨,主要分布在山西大同、怀仁、朔州、内蒙古准格尔、乌达、安徽淮北、陕西韩城等地,以内蒙古准格尔煤田的资源最多。(上述数据来源自全球矿产资源信息平台数据,链接如下:

  我国高岭土主要可分成煤系高岭土和非煤系高岭土,主要区别、地理位置、矿产特征与主要应用列示如下:

  我国的高岭土资源中大型、优质矿床数量较少。北方煤系高岭土储量较大,但无法直接供下游使用,需进行煅烧提高纯度。我国非煤系高岭土分布比较分散,优质且储量规模较大的矿区只有少数几个。

  我国陶瓷用高岭土的分布较广,产量规模较大的仅少数几个地区,生产企业众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国内陶瓷用高岭土产量规模较大且产品质量较稳定的矿区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西、广西、广东、云南、湖南等地。多年来,福建的高岭土产量位居全国前列,福建以及附近省份广东、江西是我国陶瓷等产业聚集区,成熟的产业链形成上下游产业的良性互动。

  ①原矿商品市场竞争格局:我国高岭土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不同的应用领域对高岭土理化指标要求差别较大,应用于陶瓷、造纸、涂料、催化剂等不同领域的高岭土之间的竞争关系较小。如,广东茂名高岭土主要用于造纸,公司高岭土主要用于中高档日用陶瓷和工艺美术瓷,相互之间的竞争交叉性较弱。

  高品质陶瓷用高岭土资源比较稀缺。公司高岭土资源主要为日用陶瓷及工艺美术瓷高岭土,储量规模、产量、产品理化指标及品质稳定性是业内竞争的焦点。总体来看,一方面,由于我国高岭土资源禀赋和分布特点,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化不足,行业集中度较低。另一方面,我国陶瓷用高岭土总体产品品位较低、产品质量波动较大,优质高岭土资源比较稀缺,不断寻求并储备优质高岭土也成为下游陶瓷材料企业保持竞争力的战略重点。因此,在陶瓷用高岭土市场中,低品质产品竞争激烈,存在供给过剩现象,优势企业通过配矿、除铁等工艺创新保持产品品质稳定,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高岭土资源方面,近年来经过政府的严格监管、关停整并,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部分龙头企业开始尝试通过兼并、收购、合资等方式实现跨区域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②精矿产品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与原矿相比,精矿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出参与主体更为多元化的特征。陶瓷用高岭土产业链大致为“高岭土原矿-精矿-瓷泥-陶瓷制品”,其中,瓷泥为生产陶瓷坯体的中间产品,由高岭土及其他多种原材料配比而成。瓷泥企业、陶瓷企业内部一般设有精矿生产车间,形成了部分自加工、部分外购的模式。因此,高岭土精矿产品在产业链中的供应主体包括了高岭土开采企业、外购原矿生产精矿的企业、瓷泥企业以及陶瓷企业,呈现多元化特征,目前行业内单个企业的精矿产能整体上规模不大。

  精矿产品市场以加工技术和品质为关键的竞争要素。主要加工技术包括除铁技术、磨剥技术以及配矿技术等,通过除铁提高高岭土产品的白度,发展磨剥技术优化高岭土的粒度,通过配矿提升高岭土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在市场需求向中高品位发展及优质高岭土资源逐渐减少的背景下,我国高岭土加工技术快速发展,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和品质竞争。

  ③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竞争格局:瓷石、高硅石等产品自然资源储量大,分布广泛,开采矿点多,生产加工过程简单,市场对品位要求相对不高,因此市场竞争充分,以成本、规模竞争为主。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造纸国和主要陶瓷生产国,每年对高岭土的需求量十分巨大,由于我国高岭土品质的问题,目前我国陶瓷用高岭土的供给充足,造纸用的高端涂料级高岭土主要依赖进口。

  根据我国海关公开数据,2023年度我国高岭土进口数量为66.01万吨,同比增长4.03%;出口数量为102.37万吨,同比减少7.79%。

  我国高岭土进口主要源自美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等国家及地区。2023年由美国进口高岭土25.33万吨,占进口总量38.37%。

  我国拥有丰富的高岭土资源,是周边其他国家及地区高岭土的主要进口地。2023年我国高岭土出口目的地包括中国台湾、韩国、日本、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及地区。其中向我国台湾出口高岭土数量最多,约为48.59万吨,占我国高岭土出口总量的47.47%。

  公司原矿和精矿产品因品位较高,品质稳定,适用于中高端日用陶瓷、工艺美术瓷和高档建筑陶瓷等。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随着国内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以及行业因环保问题的整顿,部分同行业公司存在被关停的风险。而公司是国家级绿色矿山单位,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矿山,且矿山储量较大,具备资源优势及技术优势,能够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及供应量。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朝着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方向发展,持续优化采选矿工艺,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在中高端市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从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来看,公司生产经营并不以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为战略重心,而是综合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动,灵活调整高岭土开采量和深加工规模。公司作为陶瓷用高岭土行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上述经营策略也有利于维持行业稳定,避免因出于扩大市场份额目的而导致行业运行产生较动,甚至陷于恶性竞争状态,有利于促进高岭土行业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专注于高岭土的采选、加工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研发业务,是国内日用陶瓷高岭土行业中资源储量、资源品位及采选加工规模领先的企业。公司下属的龙岩东宫下矿区已探明原矿总储量4,976.03万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宫下高岭土矿保有资源储量3,136.20万吨,为国内特大型优质高岭土矿床,适宜露天开采。公司高岭土产品具有自然白度高、杂质含量低、烧成白度和强度高、成瓷性能好等优点,是中、高档日用陶瓷、工艺美术瓷和高档建筑陶瓷的优质原材料。

  公司高岭土产品应用领域以陶瓷为主。高岭土是生产瓷器的重要原料,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高岭土原矿、325目高岭土精矿、超级龙岩高岭土、改性高岭土、综合利用产品五大类三十七种,其中,高岭土精矿是高岭土原矿加工而成,根据粒度、加工工艺不同分为325目高岭土精矿、325目机碓高岭土和超级龙岩高岭土等。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系围绕矿山的开采、选矿加工及原矿、精矿、综合利用产品和配方泥的销售展开。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为高岭土原矿,来源主要为自有东宫下高岭土矿山。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开采劳务、辅料以及包装物等,不同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不同。

  采购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参照公司权限指引制定了严格、科学的产品采购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招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和供应商对账管理等。公司对供应商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评估机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重点把控供应商的业务资质、供应加工能力、质量、交付周期和服务。公司重视产品检验,在收到供应商的货物时,按照相关质量管控制度检验,以保证物料合格交付。公司设有相关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工作,通过对供应商渠道和资源的有效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生产需要得到保障。

  公司具有自主采选、加工能力,公司在高岭土矿采选、工艺流程中掌握核心技术,能够有效保证高岭土品质,发挥品质控制与管理作用。为了提高矿体开采效率,公司对采选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制定了配采、配矿生产工艺标准和标准操作流程,对不同质量指标的高岭土原矿进行合理配矿,利用公司独特的工艺设计,控制原矿质量指标的稳定性。公司选矿深加工中开发陶瓷用超级龙岩高岭土技术和高铁高岭土超导磁选除铁技术等,并将除铁增白产业化,以提高高岭土产品附加值。公司开发高岭土尾矿的综合利用技术与东宫下瓷石的开发利用技术,综合利用高岭土粗砂、底流及瓷石,以提高产品的利用率,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公司根据产能指标上限、利润指标和客户需求三者兼顾的原则,确定年度生产计划,根据原矿的实际品位分解为各个产品的生产计划,明确产量和质量要求,按月考核,实施奖惩,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公司企管部每月定期组织销售部门与生产部门制定下月的生产经营计划。

  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区矿床埋藏较浅,地质条件稳定,采用露天开采模式,产量大、成本低、生产安全。公司根据采场现状、储量情况、地质资料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采剥计划,并将采掘作业外包给拥有专业资质的矿山工程施工企业实施,业务部门负责生产计划、技术指导及安全监督等,保证高岭土品控良好与管理有效。

  公司在原矿开采过程中使用配采配矿技术,控制原矿质量指标的稳定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同时,公司还制定了配采、配矿生产的基本工艺标准和标准操作流程,装备精细化开采机械,并加强地质编录和质量填图工作,根据质量填图合理安排生产工作面、确定配矿比例,对不同质量指标的高岭土原矿做到合理配矿,满足客户所需标准。公司利用独特的工艺设计,控制原矿质量指标的稳定性,以提高资源的价值和利用率。

  公司结合销售部的月度预测、原矿供应及选矿厂产能等情况制定选矿厂的月度生产计划。公司选矿厂依托人才与资源优势,立足高岭土行业,在原有水洗工艺基础上,积极发展超导除铁、超高压压滤、磨剥等加工技术。公司选矿厂是国内高岭土行业中率先采用超高压压滤脱水系统,拥有多项加工技术的综合型选矿厂。同时,选矿厂致力于技术创新,努力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公司开发高岭土尾矿的综合利用技术与东宫下瓷石/高硅石的开发利用技术,综合利用高岭土尾矿及瓷石/高硅石,利用破碎机将块状瓷石/高硅石经过粗碎和细碎两道工序破碎后,经筛分后得到小颗粒产品包装为成品,较粗颗粒的瓷石/高硅石返回细碎工序,再经破碎成为小颗粒产品,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公司制定年度和月度销售计划,销售模式主要为采取直销与通过贸易商销售两种方式,高岭土产品客户为陶瓷及陶瓷材料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粗砂、底流等)客户为建筑陶瓷企业及部分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同时,公司部分产品向贸易商客户销售,主要为福建龙岩、厦门等区域的贸易企业。

  公司产品价格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调整制定,采用形式结算。公司对部分综合利用产品及需要一次性销售的产品以投标形式定价和销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定价决策和监督机制,成立了产品定价销售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制订相应的职责和实施内控监督机制。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93.56万元,同比增长13.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6.20万元,同比增长12.54%。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

  注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203.10万元;

  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32.91万元、“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331.31万元、“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427.38万元及“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74.08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还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对原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用途进行了变更,对账户资金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对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开立的“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资金账户予以销户,账户余额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办理了“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并按要求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办理了“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办理了“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2023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

  [注2]: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提前赎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1,000万元,收益14.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2023-049)。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2022年3月18日,龙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原“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并对原“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加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变更为“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于2022年4月7日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438.29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注5]: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360.24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产品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前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日(即2024年4月17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产品,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且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类产品。

  (二)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保本类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保本类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袁俊先生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4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和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确定和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92.6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592.64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1、募投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和“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配电工程通过邀标比选,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增加工程劳务费用;2、募投项目“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设备安装工程通过邀标比选,福建国福中亚电气机械有限公司中标增加设备安装工程劳务费用;3、2023年公司向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老年节慰问品。

  公司通过邀标选定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2025年零星电气维修服务供应商,预计金额为零星电气维修劳务工程款,上年实际发生额包含募投项目的配电工程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化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立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基础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售电;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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